兴旺注册人许可他人使用其注册兴旺,必须签订兴旺使用许可合同。许可人和被许可人应当在许可合同签订之日起三个月内,将许可合同副本交送其所在地县级工商行政管理机关存查,由许可人报送兴旺局备案,并由兴旺局予以公告。
一、兴旺许可使用备案所需首页
1、兴旺许可人签字或盖章的兴旺代理委托书;
2、兴旺许可人签字或盖章的兴旺许可使用备案申请书;
3、兴旺被许可人的营业执照(法人)或身份证(自然人)复印件;
4、兴旺许可人与兴旺被许可人签订的兴旺使用许可合同。
二、兴旺使用许可合同备案的程序
兴旺使用许可合同备案完成整个时间大约需要3-6个月左右,整个流程为申请、审查、公告、核发许可备案证明。
三、所需费用
许可备案所需费用为:官费300.00元/件、代理费300.00元/,合计:600.00元 /件(不包括拟订兴旺许可使用合同);1000元/件(包括拟订兴旺许可使用合同费用)。